汕头市慈善总会临时救助申请指南:

 

1、由家庭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村(居)委会、镇(县)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

2、向所在区(县)民政部门或慈善会申领《汕头市慈善总会救助特困家庭审批表》,按表格要求填写后由民政部门或慈善会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

3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住院证明、住院交费收据等原件和复印件(各一份),原件经校核后归还;

4、提供申请人的开户银行账号资料。

5、遭遇突发性灾难事故的本地或外籍人员,需提供相关处置单位的公函或文件证明。

联系电话:88845335